物资进出厂管理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生产原料、燃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机电配件材料的出入库、工器具的领用、矿粉产品的销售出库的管理。 注:本管理制度替代原《原燃材料进厂控制管理办法》、《工器具领用管理办法》、《工器具管理考核办法》、《库房管理办法》。 二、 进出厂管理流程图: 1. 原、燃料出入库管理流程 2. 销售发货管理流程 3.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出入库管理流程 4. 机电配件材料出入库管理流程 三、 管理说明: 1. 原、燃料出入库管理流程 ⑴ 每月25日生产技术部根据本月的生产运行、设备检修情况以及下个月的计划检修内容,根据公司审批后的下月产量目标任务,申报所需的原、燃料需求计划。 ⑵ 根据审批后的需求计划,由生产部和作业区协调水渣、原煤的运输进厂。 ⑶ 原燃料进场后,由质检室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相应的质检验收及考核。 ⑷ 水渣由作业区班长负责进行签收,原煤由质检员负责签收,由综合办统计员统计汇总后,按月办理入库手续。 ⑸ 水渣出库由生产线喂料系统皮带秤计量数据为依据按照班次进行统计、出库核算,原煤按照盘库结果,由三个生产班按月均摊方式出库核算。 2. 销售发货管理流程 ⑴ 由销售部负责汇总销售合同数量及提货单位和车辆信息,并录入销售软件系统;由财务室负责汇总合同资金到位情况,并录入销售软件系统; ⑵ 由提货单位负责提供单位信息及运输车辆信息。并在提货前向运输车辆司机签发提货单。 ⑶ 由门卫负责查验提货单、车辆及单位信息后,进行更换通行证后,发放提货顺序排号,指定行车线路及停其车位置。。 ⑷ 提货车辆根据提货排号循序,依此按照队列循序进行有序提货。门卫负责协调进出车辆进出及停放位置等。 ⑸ 由发货工再次根据提货单据,核对该公司及车辆信息,然后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发货放灰, 在完成发货时打印出相应的提货磅单。 ⑹ 门卫查验提货单据无误后,跟换通行证后予以放行出门。 ⑺ 由质检人员和销售人员共同提供售后及其服务。 3.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出入库管理流程 ⑴ 由综合办负责根据实际需用量及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汇总申报需求计划,并根据提出方的使用要求进行发放管理。 ⑵ 由综合办负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出入库及发放工作。 4. 机电配件材料出入库管理流程 ⑴ 计划申报:由作业区作业长、点检员(外协)将生产、维护所需机电备品配件及材料按专业报送机械、电气专业工程师进行汇总后统一进行备品配件计划申报。 ⑶ 计划审核:由生产技术部对申报的备件计划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⑷ 计划批准:由公司领导对备品配件计划进行审核批准。 ⑸ 计划采购:根据公司采购流程执行。 ⑹ 到货验收:计划内的配件、材料到货后,按照归口专业由专业工程师或专工指定人员进行验收。 ⑺ 更换或退货:验收不合格品由专工通知相应供货单位进行更换或退货处理,并根据专工提出的产品验收标准进行再次购置或根据需求取消购置。 ⑻ 配件材料入库及财务入账: 验收合格的配件、材料按照归口专业,由专业工程师注明验收情况,填写入库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同时指定存放位置及定置要求,由维保单位人员配合进行入库摆放。 入库手续办理完毕后,供货单位将采购计划和入库单据报送财务办进行挂账。 ⑼ 配件专业出库及财务结算: 入库后的配件、材料按照归口专业,根据检修计划、备件采购计划由专业工程师归口统一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单领用人由专工签字,审核由生产部主管签字,批准由生产副经理签字。 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专工报送财务室。财务室根据采购合同要求、采购计划、入库单、出库单对供货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⑽ 电气专业入账: 出库后的电气配件、材料由电气专业工程师按照库房管理分类要求进行登记上账。账目上应注明采购计划日期、到货入库日期、质保时间等相关信息。 ⑾ 机械专业入账: 出库后的工艺、设备配件、材料由机械专业工程师按照库房管理分类要求进行登记上账。账目上应注明采购计划日期、到货入库日期、质保时间等相关信息。 ⑿ 电气维护领用: 根据电气专业检修维护计划,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向电气点检员(外协)发放相应的电气备件和材料,同时办理相应领用手续。 材料领用单以出库单形式办理,领用人由点检员填写,发货由专工填写。领用单应注明用途和安装地点等领用信息。 ⒀ 机械维护领用: 根据机械专业检修维护计划,由机械专业工程师向机械点检员(外协)发放相应的设备备件和材料,同时办理相应领用手续。 材料领用单以出库单形式办理,领用人由点检员填写,发货由专工填写。领用单应注明用途和安装地点等领用信息。 ⒁ 生产操作领用: 作业区申报的机电备件、材料由作业长负责向归口专工领取相应的备件、材料。同时填写领用单。材料领用单以出库单形式办理,领用人由作业长填写,发货由专工填写。领用单应注明用途和安装地点等领用信息。 四、 管理制度: 4.1 原燃料管理制度: 1.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物料配置,以及根据检化验室的配料要求协调好各工序间的关系,督促验证物料配置效果,同时负责各种原燃材料及半成品的防护与维护的验证,以使其质量满足生产需求。在现有条件下依据先进技术和科学办法制定出节能、降耗的最佳生产方案。 2. 检化验室负责按指标检验原燃材料和半成品质量以及半成品出入库的控制,并负责提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波动的调整要求。 3. 内部倒运车队严格按生产技术部的物料配置和调度指令负责厂内物料的倒运工作。 4. 各作业区负责执行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及检化验室和专业工程师的指令,做好本作业区当日消耗物料的储备,完成各项质量和经济指标,并且按照“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的原则组织生产。 5. 原燃料进场工作程序及执行流程 ⑴ 原燃材料必须由专业工程师按照检化验室的进厂检验结果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识。必要时按配料要求安排内部倒运车队进行机械拌合,使原燃材料充分满足配料要求。 ⑵ 原燃材料的最低贮存量,必须满足专业工程师的生产计划要求,当原燃材料贮存量低于计划要求时,专业工程师必须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要求采购购进原燃材料,以保证生产进度不受影响。 ⑶ 各种原燃材料、半成品的防护与维护,由专业工程师及各相关作业区负责,并由专业工程师及检化验室监督实施。 ⑷ 专业工程师根据现有的原燃材料和矿渣微粉品种计划以及工艺要求,专业工程师制定合理的配料方案,送交生产副经理审核,由专业工程师和检化验室督促作业区执行。 ⑸ 专业工程师根据配料单的要求,向运输车队下达物料指令单实施厂内倒运任务,以确保正常的生产需要。若出现混料、待料等责任事故,按厂内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及相关作业区处罚。 ⑹ 各生产作业区严格按照配料单进行生产,做好各项质量记录,并统计好工艺技术参数,报专业工程师。 ⑺ 专业工程师根据作业区的质量记录和工艺技术参数分析生产情况,并及时调整原燃材料和半成品品质指标。检化验室按物料品质调整配料比例以满足生产工序质量的要求。 ⑻ 作业区生产的半成品的合格率必须满足指标的要求,数量必须满足下道工序的贮量要求,并做好库存统计报表,每月由统计汇总报专业工程师及检化验室。若出现合格率低于标准,则由专业工程师根据工艺管理规程安排均化措施,直至满足工序质量要求并报生产副经理按月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⑼ 生产作业区使用的原燃材料和生产的半成品严禁有混仓现象发生,如出现类似问题,应及时清仓或采取其它措施,并报生产技术部和专业工程师做好责任分析和事故处理。 ⑽ 矿渣换品种粉磨及包装换品种包装的控制。 10.1 矿渣微粉换品种粉磨及包装换品种包装的控制都必须清洗设备,对于物料的粉磨就根据物料在磨内的停留时间。矿渣微粉换品种洗磨时间不小于30分钟,洗磨微粉入到低等级库中。 10.2矿渣微粉包装换品种时,清洗设备和包装仓的矿渣微粉用量不小于1.5吨,并且洗设备用矿渣微粉做为低等级处理。设备清洗时必须做好记录(可记录在设备操作记录的文字说明中,并注明时间或物料用量)。 ⑾ 进厂矿渣 11.1因气候影响,必须实施的矿渣的储存应严格计量(倒运称重),做到进出基本平衡,料耗准确。 11.2矿渣堆放处,严禁混入其它物质,由生产技术部门做好明显的标识。 11.3进厂矿渣由当班班长负责验收确认,并根据料单的出渣炉号提供详细的卸渣地点,并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 11.4当发现供货车辆出现抛洒现象时,由当班班长向司机提出清扫要求,如拒绝清扫,当班班长扣留供货小票,拒绝在供货小票上签字,并上交办公室负责解决。 11.5当发现供货车辆出现未按要求卸渣时,由当班班长向司机提出清扫要求,如拒绝清扫,当班班长扣留供货小票,拒绝在供货小票上签字,并上交办公室负责解决。 11.6矿渣卸料的原则,以高炉出渣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参见《料场堆放管理办法》。 11.7进厂矿渣执行流程图 矿渣供应方 门卫 当班班长 对出渣高炉进行确认 指定卸渣地点 按要求卸渣后签字确认 拒绝签字并扣留小票 出现抛洒或乱卸现象 将小票交办公室 ⑿ 成品入库(矿渣微粉) 12.1专业工程师在下达的矿渣微粉配料单时注明矿渣微粉入库库号,作业区必须严格执行检化验室下达的矿渣微粉配料单,违者按质量事故处理。 12.2检化验室除对各成品库做好标识记录外,还需对各库的入库时间、数量、品质等做出详细记录,供出厂矿渣微粉通知单下达时参照使用。 12.3成品入库流程 专业工程师 配料单 当班中控 依据配料单进行入库 发货工进行入库的确认 确认后报中控进行记录库号、库位及时间
⒀ 原煤进厂 13.1每个白班由供货单位持供货单进厂。 13.2进厂后由司磅人员进行过磅,并出具重车磅,并负责指导运煤车辆地点,同时用对讲机通知司炉岗位进行确认并卸车同时为质检取样1kg(缩分后的样品量)。 13.3卸车完毕后,由司炉岗位人员随车到地磅过空车磅,由司磅人员在填写空车磅后并在收料联上签字确认。 13.4司炉岗位人员取回收料小票后,详细填写收煤记录(车号、空车磅、重车磅、实际吨位、卸车时间、收料人)。 13.5填写完上述内容后,由司炉岗位人员将收料小票交班长,班长负责将小票交财务。 13.6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为防止因天气原因导致原煤不能及时进厂的情况,需对原煤进行相应的储存,储存量以一周(350吨)为限。 13.7储存煤的使用,为保证原煤的质量损失最小化,以15天为一个置换周期,对储存进行置换,转换时以先进先出的原则。并且在冬季停机时,将储存煤全部使用完毕。 13.8原煤进厂执行流程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结果 对讲机 对讲机 供货单 门卫 司磅 对运煤车辆过重磅 检化验取样 复空磅 司磅签字 司炉工依据磅单做收料记录 检化验分析 小票交统计 小票交财务 司炉工确认卸车 生产部工艺专工 统计部门 总经理 财务部门 合同考核 直接使用 搭配使用 生产副经理 统计汇总
13.9储存煤的使用流程 储存煤 班长 铲车 司炉工确认 补充新煤 原煤进厂流程 新煤进老煤出
4.2 备件出入库管理制度 4.2.1 管理职责: 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库房物资的出入库的管理。 库管员负责物资发放及入库物资的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物资进库时,必须把好数量关、质量关 按重量计量的要过磅 按件数计量的要清点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相符清楚 用手、鼻、眼和经验检查物资外观质量,有尺寸要求的物资要用标准器具测量。 根据物资进货发票验收 4.2.2技术资料: 接收供方有效送货凭证及随货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检查是否合格。相关资料由归口专业工程师保管。 4.2.3物资储存 1 对易潮物资要特别保护,仓库堆放物资必须留有安全通道。物资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堆放高度、间距必须符合要求,不可歪斜。放在货架上的物资不准露出货架。货物堆放距离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五十厘米。 2 搬运货物要轻装轻放,二人以上集体搬运的货物要相互配合、相互照应。登高堆放必须二人配合,所用梯蹬必须完好,放置要牢固。重件入库,要有专人指挥并采取相应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3 严格执行防火、防窃制度。消防器材放置要明显,合乎要求,并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 4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货物混放。各类危险品必须分类堆放,并且设立警示牌,注明特性及防范措施,库房周围应划出适当的警戒区。 5危险物品进出库必须建立严格的进出库手续,建立完备的台帐制度,库内严禁烟火,配备足够的消防与通风设备设施。 6 危险品作业保管等必须遵守国家《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7按品种、规格固定库位,堆放整齐 8每月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相符。 4.2.4 物资出库 配件材料入库后,由归口专业工程师办理出库手续,并建立领用台账,由各专业维护人员领用。 4.3 工器具管理制度 4.3.1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全公司的工具(不含办公设备工具)管理及检查; 4.3.2 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全公司的工具(不含办公设备工具)的发放及入库的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4.3.3 管理程序 1. 工器具的入库按照《配件出入库管理流程》。 2.工器具领用流程 使用人申请报告 专工审批 领用登记 交还检查验收 归库摆放
4.3.4 工器具使用管理 1. 所有工器具必须建立台帐,标明工具种类、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 2. 公用工具及特种公用工具由班长负责管理,特种公用工具实行交接班制并做好记录,点检工日常负责监督检查。专工负责抽查。 3. 公用工具的摆放应整齐、干净,必须有明确的定置牌,定置牌应标明工具名称、 数量、规格、摆放姿态、管理人等。定置牌贴在工具柜上。 4. 专用工具的摆放:制作专用的货柜进行存放,必要时可上锁,摆放整齐、干净,货、柜上统一粘贴工具清单,清单注明工具名称、规格、 数量、摆放姿态、管理人等。 5. 工器具如发生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照《工器具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6.工器具达到使用年限或不因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遵循交旧领新的原则。 7. 工具的采购和质量管理按照配件管理流程执行。 8.记录 8.1工具台帐及记录干净整洁、填写规范、做到帐物清晰。 4.3.5 工具管理的考核办法: 1) 专用工具在保管及使用过程中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在使用年限内)的,由责任人按价值比例赔偿(按财务管理要求执行) 2) 由专工建立工具总台帐,各班组建立相应的公用工具使用记录,对未进行记录或登记台帐的、对帐本有破损考核责任人10元; 3) 记录混乱、帐物不符的情况考核负责人50元; 4) 工具的领用及发放过程中无记录及记录混乱的,考核责任人50 元; 5) 工具无定置管理、摆放混乱、无定置牌的考核责任人 50 元; 6) 公用工具因在保管及使用的过程中丢失的(不含清扫工具),责任人按工具按价值比例赔偿。 7) 工具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者,按工具价值比例赔偿。 五、 管理流程审批: 审核: 审核日期:20 年 月 日 批准: 批准日期:20 年 月 日 六、 生效时间: 本管理流程通过审批后,自发放之日起生效执行。 |